法律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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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注意的问题,大家可以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知道试用期辞职的规定,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比较重要。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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