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婚夫妻买房,房产证该写谁的名字
都说夫妻是世界上最亲密又最难处好的关系,尤其在遇到买房的问题上,很多家庭还会有老人加入进来,
结婚买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房产证上是写一方的名字还是写上双方的名字?父母帮助买房的,写父母的名字合适吗?不同的字名方式有什么不一样的法律后果呢?
今天就分情况给大家聊一下房本写名这个事儿,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
第一种情况: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多数夫妻买房时,都会在房本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毕竟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房子也是两个人一起住的,合情也合理。
法律后果:
产权证写了夫妻两方的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例外情况:
如果父母给孩子出资买房,但是担心孩子的婚姻不稳定,比如婚没结成就分手了,或者结婚不久就觉得没有必要在一起了。
遇到这种情况,还希望能在事发之后索回自己的出资,建议留下“借条”等证明是借给孩子买房的证据。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基于双方“结婚”而赠与的,就不好要回来了。
第二种情况:写男方或女方一方的名字
如果是小夫妻两个人中的一方或一方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有的人会选择让出资方单独写名。
法律后果:
夫妻结婚以后,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那么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就是夫妻共同所有。
例外情况: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第三种情况:写一方及其父母名字
因为一方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房本上也只是写了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房屋还是两个人共有的吗?
法律后果:
房屋将认定是出资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当然,前提是出资方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其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例外情况:
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开始未出资的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原出资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四种情况:写父母的名字
父母付了首付款,孩子奔着结婚去住,担心小两口夫妻关系不稳定,先写上父母的名字,也未尝不可。
法律后果:
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例外情况:
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五种情况:夫妻、双方父母的名都填上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法律后果:
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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