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含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8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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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苏省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因此沿用的是201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据江苏人社部网站消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890元,增加120元,增长6.78%;二类地区1720元,增加120元,增长7.50%;三类地区1520元,增加120元,增长8.57%。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元,增加1.5元,增长9.67%;二类地区15.5元,增加1.5元,增长10.7%;三类地区13.5元,增加1.5元,增长12.5%。
从各市情况来看,江苏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940元/月,南京、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第一档最低工资均为1890元/月,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实行第三档,最低工资为1720元/月。宿迁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仅1520元/月。此次月最低上调幅度大部分都为120月。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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