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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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十一、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三、本人广州市内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单位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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