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子晚到误机殴打民警,什么是阻碍执行职务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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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成都双流机场,女子王某准备乘坐飞机从成都飞往南京,飞机于18点20分起飞,王某到达登机口时,登机口已经于18点05分关闭,王某未能登上飞机。之后王某在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沟通中,情绪失控,抓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对王某进行劝离,王某拒不配合,并用手攻击民警面部和头部,导致民警面部被抓伤。最后,王某以阻碍执行公务被拘留十日。
什么是阻碍执行职务?
首先需要明确,阻碍执行职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需要与妨害公务罪区分开来。
阻碍执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阻碍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3、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进行阻碍。
阻碍执行职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
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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