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生态移民申请搬迁对象及条件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一、什么是生态移民
生态移民亦称环境移民系指原居住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地区、生态脆弱区以及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基本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区的人口,搬离原来的居住地,在另外的地方定居并重建家园的人口迁移。
二、生态移民申请搬迁对象及条件
1、国家规划的三峡库区坝前175米蓄水位接5年一遇回水线上斜坡300米范围内的库周生态屏障建设带,其间的移民迁建区、集中居住区的农村村民不考虑,只考虑5户及其以下的散居农户人均耕园地面积不足0.7亩,耕地质量较差且水利不配套的村民。
2、库周生态屏障带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的部分村民:一是住房结构差、人均面积少;二是生产条件差,人均耕园地不足1亩,且水利不配套;三是村民子女上小学超过3公里,就医超过5公里的村民。
3、水库蓄水后成为孤岛,库区规划孤岛上没有纳入搬迁安置的村民,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民。
4、库区少数就地后靠安置质量较差的农村移民。人均耕园地在0.3亩以下,且土地质量差,水利难配套,搬迁后生活水平显著下降的移民,需二次搬迁安置。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生态移民的问题都清楚了吧。我们要知道申请搬迁的对象是谁,然后还要清楚其中需要满足的条件,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申请生态移民,对于有这个需求的人就要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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