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最新当兵补助标准
最新当兵补助标准
1、军队待遇。两年义务兵津贴费共计21600元(第1年850元/月,第2年950元/月)。义务兵改选军士(士官)后享受部队工资福利待遇,并将不断提高。目前,下士(服役第3-5年的士官)月工资在4500元左右,中士(服役第6-8年的士官)月工资在5500元左右,上士(服役第9-12年的士官)月工资在6400元左右,另每月享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岗位补贴等(根据兵龄逐年增加)。
2、优抚、奖励和退役待遇。一是义务兵服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泗阳2016年家庭优待金为9770元,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每年也将随之增加,2017年泗阳家庭优待金可能超过10000元,服义务兵两年可达到20000元以上),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进西藏、青藏兵站部服役的按2倍标准发放(两年可达到40000元以上)。二是鼓励大学生入伍。本科毕业生家庭优待金在原基础上增加60%;本科在读和大专毕业优待金在原基础上增加50%,大专在校生优待金在原基础上增加40%;三是义务兵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地方民政在当年家庭优待金上加发10%;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现役人员,分别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40%、50%给予奖励。另外,退役后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四是义务兵两年退役后,部队发放退役金9000元、退役补助金2000元、离队下月津贴、伙食费1500佘元、转移支付医疗保险840元、养老保险13731元,差旅费等按照实际路途计算。五是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泗阳县2015年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为:33350-9000=24350元;9000元由部队发放。)。
3、就学和学费补偿。如果是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将实施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缴费为准)复学期间,其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由所在学校向民政部门申请,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综合上述三项经济上的优待政策,按在部队无任何立功受奖情况,在经济上总收入为:1.普通非高校生,服两年普通义务兵经济上总收入约为83000元,包括21600元(部队津贴费)、20000元左右(家庭优待金)、33350元左右(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包括部队退役金9000元)、3000元左右(技能培训费)、5000元左右(退役补助、下月津贴、伙食、路费、交通补助等);2.以四年制高校新生为例,服两年普通义务兵经济上总收入约为120000元,包括32000元(减免学费,据了解普通高校每年学费均在3000-6000元左右,四年实际在20000元左右)、20000元左右(食宿费和生活补助费)、21600元(部队津贴费)、20000元左右(家庭优待金)、33350元左右(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000元左右(退役补助、下月津贴、伙食、路费、交通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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