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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增值税会计分录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1、疫情期间,企业增值税免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

  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TAG:疫情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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