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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金额法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售价金额法又称“交货定价、实物责任制”,适用于零售企业的商品核算,企业使用销售价格金额法时,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售价金额法的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商品进销差价
售价金额核算法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售价金额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成本占有率=(期初库存商品成本+本期购入商品成本)/(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占有率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在途物资是什么?
在途物资是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采购和入库情况,一般用于商贸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在途物资”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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