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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
企业应收账款是应当收取的货款,而预收账款是预先收取的部分货款,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会计要素、设置要求及会计分录方面,具体有哪些呢?
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如何区分?
1、会计要素不同,应收账款是货物已经卖出,还未收到的货款,属于资产类科目,而预收账款是还没有实际卖出货物,提前收到的货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2、设置要求不同,如果预收账款较多,可以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如果预收账款不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 “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3、会计分录不同,应收账款一般销售货物发生的未收货款,一般纳税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一般是销售货物之前已经收到的货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有哪些?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有哪些区别?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如新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当企业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不需要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就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预收账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货期等已经确定。而合同负债是商品和交货期等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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