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
出售商品未收到货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企业出售商品,如果没有马上收回货款,是需要记账的,具体处理是增加应收账款,同时结转成本,那么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呢?
出售商品未收到货款的分录处理
出售商品产生收入未收到货款时
借:应收账款-XX公司-货物A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减少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货物A
收到货款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XX公司
贷:应收账款XX公司-货物A
月末结转利润时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在正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就是企业的应收账款,此外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也属于应收账款的范围,应收账款科目是企业的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一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还有未收回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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