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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企业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应设置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对于银行存款利息,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应当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特殊情况除外。
财务费用是属于损益类科目中的费用类科目,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 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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