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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怎么写会计分录?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加工产品时,会将材料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加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一般会涉及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但是在产品收回后,销售时按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销售时,无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可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按照销售自制产品缴纳增值税。
什么是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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