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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4-07-31 来源:互联网转载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并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其中,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或不单独计价,应当通过“周转材料”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包装物的会计分录应当怎么做?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包装物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周转材料——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1)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销售费用(出借)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需要注意的是: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2)收取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3)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4)退还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报废)时: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周转材料——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款

  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的,则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借方科目,“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贷方科目。

TAG:包装物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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