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宿松县教育局
2024-12-26
来源:互联网转载
宿松县教育局位于宿松县孚玉镇宿松县孚玉中路教育大厦,汤国华 局长、党组副书记,许 毅 党组书记。
宿松县教育局局领导宿松县教育局相关地图
周才虎 副局长 、党组成员
郭方瑞 副局长 、党组成员
严实求 党组成员
宿松县教育局机构设置办公室
人事股(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股(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团工委
计划财务股项目办公医办
监察审计室
招生自考办
电教仪器站
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科所
教育工会
党总支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人才管理中心
教育经济核算分中心
程集中学 宿松中学 花凉中学 凉亭中学 慧德高中
宿松二中 复兴中学 隘口中学 九姑中学 华农中学
实验中学 蓝天实验学校初中部
实验小学 松兹小学 城关小学 蓝天实验学校高中部
许岭职中 王岭职中
电子职业学校 阳光职业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电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工作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及其考试工作;规划、管理普级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改革高校、中专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高校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征集、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政府对农村中小学投入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编制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等。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基层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
(十)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实施课程改革、课程计划、教材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7月26日,被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宿松县教育局直属学校程集中学 宿松中学 花凉中学 凉亭中学 慧德高中
宿松二中 复兴中学 隘口中学 九姑中学 华农中学
实验中学 蓝天实验学校初中部
实验小学 松兹小学 城关小学 蓝天实验学校高中部
许岭职中 王岭职中
电子职业学校 阳光职业学校
教师进修学校(电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工作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及其考试工作;规划、管理普级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改革高校、中专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高校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征集、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政府对农村中小学投入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编制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等。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基层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
(十)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实施课程改革、课程计划、教材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7月26日,被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宿松县教育局教育局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工作的政策及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及其考试工作;规划、管理普级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实施改革高校、中专招生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负责高校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征集、筹措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标准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政府对农村中小学投入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编制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等。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基层教育工会、教代会工作。
(十)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实施课程改革、课程计划、教材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7月26日,被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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