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繁昌县教育局
2024-11-25
来源:互联网转载
繁昌县教育局,是繁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繁昌县教育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镇政府和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职学校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我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师的继续教育;组织和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制订并贯彻教职工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推荐上报;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方案,负责全县教职工的人事管理。
(六)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统计并检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内审。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
(七)指导全县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县中等及以下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统战、侨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群众团体和社团工作;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八)管理全县学历教育和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拟定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核发工作;指导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中小学布局,指导和监督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校园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工作和教育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十)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组织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教育单位和师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繁昌县教育局获得荣誉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负责人:滕德愿
繁昌县教育局现任领导负责人:滕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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