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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2024-11-25 来源:互联网转载

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什么情况属于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这样家长就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虽然不是户籍人口,但是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就属于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注意事项

流动人员租住房屋应按规定备案。看到很多外来家长并不清楚幼升小需要有满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结果到要报名的时候被房屋租赁合同给卡死了,没办法最后只能选择将孩子送回原籍读书。

2019年政策,按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截止2019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随迁的家长们要早一点做好准备,明年登记时材料不够的或者是选择私立,或者是把孩子送回原籍读书,不要等到快登记了再来研究政策。

怎么判断是不是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的条件各地有所不同,主要是以下几点:

1、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这样家长就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虽然不是户籍人口,但是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就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以按照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

2、由于现在我国人员流动性极强,在某些大城市汇聚了全国各地的人在此工作生活,为了让子女上学的时候也可以在自己身边,家长都会想办法把子女留在自己的工作地上学。

3、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随迁子女的政策,理论上是允许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学习的,甚至也开始异地中考、异地高考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着务工父母到输入居住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能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国家规定:家长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该地区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此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户口在本地算不算随迁子女

【法律分析】:有户口在当地不一定就都是随迁子女。国家规定: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及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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